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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户便知违规 一纸罚单协警代开——内蒙古自治区巴拉贡交警中队罚款有怪招
发布时间:2016-10-08 14:07:43.0     发布者:Bus365小编

日前,记者调查了解,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杭锦旗大队巴拉贡中队管理松懈,执法不严,有执法资格的交警不出门执法,而让无执法证的协警上路乱罚款为该交警中队创收。

对此,群众反应强烈,愤愤不平,交警怎能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工作,而是让协警上路乱开罚单。协警怎有开罚单的执法权呢?

10月4日下午16时许,记者途径110国道巴拉贡段,看到一辆车牌为蒙K2532警的警用车逼停一辆黄色红岩金刚三轴自卸车。警车上坐着三名穿着交警制服的人员,前面的两名未戴帽子,后面一位衣冠整齐,两件红牛饮料作伴。这三位同志都没下车,而下车的是大车司机请求放行。记者看到过去询问,警车上下来两位协警说“他们是交警在路上巡查,这辆大车没有后牌,放大号不清”。记者问,哪位带队。两位回答,我们都是协警,中队长在队里,有话回队里说。随之也示意那辆大车司机放行了。

记者在这辆警车前工作台上看到,放着一本《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15时22分开出的处罚决定书,车号为C15907司机未系安全带,代码为(6011)交通警察:王志清、贾生。被处罚人签名:白继红。而恰恰巴拉贡的中队长王志清和副中队长贾生未在现场,让协警代开罚单。真可谓司机们说的巴拉贡中队长有资本,不用上路执法,协警全权代表,代开罚单创收多多。

之后,记者来到巴拉贡中队,见到该中队副中队长,他说:“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现状,人员少,你们能给报道的把这些协警转为正式交警也好,可协警的所作所为都是我们让做的,我们承担一切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才可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而杭锦旗巴拉贡中队却将权力下放给协警,他们为了能为单位创收,无视法律和公安部明文规定,协警不能作出处罚和实施强制的规定,致使协警上路罚款开单乱象丛生。

为此,记者呼吁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杭锦旗大队巴拉贡中队转变作风,加强管理,严明执法,风清气正,树立公安交警良好的形象,让广大司乘人员行进在这里,走的放心、舒心。

新闻来源:中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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