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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6-08-03 10:20:27.0     发布者:网站编辑

央广网西宁8月1日消息入夏以来,青海旅游持续升温,大量游客和车辆涌入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压力。为遏制当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态,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决定自8月初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发展。《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印发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要针对夏季交通出行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要将G6高速(京藏高速)、109国道、214国道、315国道、227国道,新建、改扩建公路、试通车公路,通往景区的重点公路作为重点整治道路。同时,G6高速(京藏高速)日月山路段、109国道旺尕秀垭口路段、湟贵一级公路尕让路段、京藏高速共和段等长下坡路段被列为整治重点。《方案》要求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多发时段和危险点段的管控和安全提示,坚决确保重点道路不漏管、不失控。

《方案》强调,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聚焦风险,突出重点,全力确保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落地见效。聚焦“三大风险”,坚决落实交通安全源头管控措施,一要狠抓“两客一危”风险点,严密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二要狠抓“旅游车辆”风险点,坚决落实源头监管措施;三要狠抓农村道路风险点,集中整治超员载客、货车载人违法行为。开展“三项重点”坚持隐患排查与打击治理双管齐下,一是集中排查客运企业安全隐患;二是集中排查重点道路交通隐患;三是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方案》安排,各地车管部门要集中排查一次客货运输车辆、施工作业车辆的安全隐患,将超过检验有效期、达到报废年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8月15日前向社会公告,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整改,并通报路面执勤民警查处,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对存在严重违法未处理、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检未审验等情形,全面开展一次“清零”行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责令企业限期处理,坚决做到隐患不除,整改不止。同时,各地交管部门要将上半年道路交通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对隐患大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提请安监部门分级列入督办隐患路段进行治理。

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朱运军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交通违法集中整治部署会上指出,8、9月份是青海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时段,也是青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时期,以踏青、郊游为主的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增多,物流货运逐渐繁忙,公路客货运输安全风险加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大。这一情况下,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朱运军表示,事故预防工作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主业,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和使命所在,全省各级交管部门要把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不遗余力抓落实,为促进青海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闻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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